今日(2月20日),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國家綠色數據中心征集工作的通知。根據通知,推薦項目要求包括6項,需根據要求提交4份申報材料,報送時間為2024年2月27日前。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會同有關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評估確認,在結合產業效果、應用領域、能效水平、算力規模等因素基礎上擇優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推薦。
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國家綠色數據中心征集工作的通知
具體來看,推薦項目要求為:
1、數據中心所有者具有在北京市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,建設地點位于北京市;產權清晰,具有明確、完整的物理邊界,擁有獨立的供配電和制冷系統,已接入本市節能監測服務平臺,開工前已完成有效的項目備案、能評等手續;截至申報日已全系統連續穩定運行1年以上。
2、符合國家新型基礎設施綠色高質量發展有關規劃和布局要求,實現集約化、綠色化、智能化建設,原則上推薦的數據中心規模應不小于3000個標準機架(公共機構、金融領域數據中心除外)。
3、機柜資源、算力負荷、網絡資源等算力資源利用水平處于行業內先進水平,算力算效水平高。
4、能源利用效率高,電能利用效率應達到北京市地方標準《數據中心能源效率限額》(DB11/T1139)中的準入值及以上,優先推薦達到先進值的項目(年能耗≤2萬噸標煤的PUE準入值為1.25,年能耗>2萬噸標煤的PUE準入值為1.2;PUE先進值為1.15),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較高。
5、綠色低碳發展水平高,建立并實施綠色采購制度,開展綠色運維,積極提供綠色公共服務,能夠協同帶動產業鏈供應鏈綠色供給能力提升。
6、近三年有下列情況的,不得申報國家綠色數據中心:未正常經營生產的;發生安全(含網絡安全、數據安全、生產安全等)、質量、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(以“信用中國”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”及工業和信息化部行政處罰決定為準);在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相關督查工作中被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;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;失信被執行人等。
需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: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自評價報告,含附件清單;國家綠色數據中心第三方評價報告,含第三方機構資質符合性證明材料;國家綠色數據中心推薦匯總表;申報數據中心的項目備案、能評等手續證明材料。
其中,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評價指標體系包括能源高效利用、綠色低碳發展、科學布局及集約建設、算力資源高效利用等方面16個指標。在共計100分的權重分值中,能源高效利用中的電能利用效率分值最高,分值為40分。
國家綠色數據中心評價指標表